放高利貸構成何罪
放高利貸構成何罪
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高利貸又叫大耳窿、地下錢莊,這些稱為“放數”的放債人,向“高利貸”借錢,一般毋須抵押,甚至毋須立下字據。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高利貸的相關法律知識。
放高利貸構成了的犯罪
一、在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二、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
放高利貸構成何罪
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
四、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fā)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
五、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高息放貸的屬民間借貸行為,如發(fā)生借貸糾紛,屬民事調整范疇。
關于高利貸究竟利高幾籌,這是高利貸利息怎么算的關鍵問題。
首先,《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guī)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
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也就是說,高利貸的利率依個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過了國家法定貸款利率的4倍,否則,不構成高利貸行為。
相關閱讀:
高利貸的特點
1.利率高
高利貸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個別的利率可達100%—200%。我國歷史上高利貸年利一般都達100%,而且是“利滾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還200元,如果到期不能歸還,第二年要還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
高利貸之所以有這樣高的利息,是由當時的經濟條件決定的。由于前資本主義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勞動生產力水平低,生產規(guī)模小,小生產者一般都經受不住意外事故的沖擊(如天災人禍),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無法維持原來的簡單再生產,無法維持生活。
在這樣的情況下,小生產者(農民和其他小手工業(yè)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貸者借錢或實物,以維持生產和生活。放高利貸者正是看到了借者為了維持生存這一點,就無情地抬高利率。如果借錢的人不是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資本主義生產方式那樣,借錢是為了投資,獲取利潤,那么貸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資的利潤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貸的利息侵吞,借錢的人就不借了,貸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高利貸借者除了小生產者以外,也有一些破落的奴隸主和封建主,他們是為了維持奢侈的生活,其利息是最終要轉嫁到小生產者身上。高利貸的債權人主要是商人,特別是貨幣經營商人、奴隸主和地主。
2.剝削重
高利貸的利息來源于奴隸和小生產者的剩余勞動及一部分必要勞動。小生產者借用高利貸所支付的利息,是他們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勞動或必要勞動產品支付的。奴隸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貸所支付的利息,同樣是奴隸和小生產者的剩余勞動或必要勞動產品。
因為奴隸主和封建主不勞動,他們所支付的利息,歸根到底是對奴隸和小生產者的壓榨和剝削。由于高利貸利息來源不僅要包括勞動者所創(chuàng)造的全部剩余勞動,還包括一部分必要勞動。這與利息只是剩余價值的一部分的資本主義利息比較,其剝削程度更重。
3.非生產性
前面已經提到,高利貸的借者,無論是統治者還是小生產者,他們借用高利貸主要用于非生產支出。統治者借高利貸主要是為了維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產者借高利貸是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這與資本主義借貸資本的用途以及社會主義信用資金的用途有著明顯的區(qū)別。
看過“放高利貸構成何罪”的人還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