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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債務人的抗辯權是如何行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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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債務人的抗辯權是如何行使的

  抗辯權廣義上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狹義上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狹義抗辯權包括:訴訟時效已過的抗辯權、保證中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合同法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和順序履行抗辯權。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相關法律知識。

  次債務人的抗辯權是如何行使的?

  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轉讓行為就生效,權利的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和原債權人同樣的權利,債務人向新的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接到權利轉讓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辯權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jù)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由于債務人的抗辯權是其固有的一項權利,并不隨權利的轉讓而消滅,所以,在權利轉讓的情況下,債務人可以向做為受讓人的新債權人行使該權利。

  受讓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債務人權利的行使。 債務人行使的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先訴抗辯權、合同撤銷的抗辯權、債權已履行完畢的抗辯權、債權無效的抗辯權、訴訟時效已過的抗辯權等。

  債務人可以行使這些抗辯權對抗債權人的請求權。權利讓與后,債務人還可能因某項事實產生新的抗辯權,比如,附解除條件的合同權利轉讓后,合同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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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辯權的主要類型

  對抗辯權進行類型上的劃分有助于進一步認識抗辯權的含義與特征,在學理上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對抗辯權作出不同的分類。

  (一)抗辯權按其是否從屬于主債權而存在,可以分為獨立抗辯權和從屬抗辯權。獨立抗辯權是指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債權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債權請求權時,有對請求權予以抗辯的權利。比如時效完成抗辯權、先訴抗辯權。而從屬抗辯權則是指有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自己必須有請求對待給付的債權,此抗辯權只是從屬于自己的債權而存在,本質上起擔保作用,因而此債權一旦消滅,則其抗辯權也隨即消滅。比如同時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是。從屬抗辯權只是就有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的債權而言具有從屬性,但就另一方的債權而言則沒有從屬性。

  (二)抗辯權按其行使效力的強弱不同,可以分為永久抗辯權和一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又叫消滅抗辯權、毀滅抗辯權,是指抗辯權的行使可以永遠拒絕相對人的請求權的效力。

  在訴訟上表現(xiàn)為可使原告的起訴受到駁回的判決。比如時效完成抗辯權。權利人在法定時效期限內不向義務人積極主張其債權,時效期限屆滿,即不能再請求強制義務人履行債務;如果權利人提出該請求,則債務人即享有時效完成抗辯權,拒絕權利人的請求,此時權利人雖然仍有債權請求權,但是義務人可以永遠地反復地行使抗辯權,而使權利人的債權無法通過行使請求權來實現(xiàn)。一時抗辯權,又叫延緩抗辯權、延期抗辯權,是指抗辯權的行使可以暫時地拒絕相對人的請求權效力。比如同時履行抗辯權,一方當事人在相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可行使抗辯權暫時拒絕相對方的請求。

  一旦相對方已為對待給付并提出請求給付時,則一方無同時履行抗辯權,相對方的請求立即發(fā)生效力。不安抗辯權也屬于一時抗辯權,有先為給付義務的一方因他方當事人的財產顯形減少而有難為對待給付之情形時,在他方未對待給付或提供適當擔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辯權,暫時拒絕他方的請求。一旦他方已為對待給付或提供擔保,則有先為給付義務的一方的不安抗辯權立即消滅,他方的請求權立即發(fā)生效力。再比如先訴抗辯權,一般保證人可以在主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zhí)行而無效果前,行使抗辯權拒絕主債權人的請求。一旦主債權人已就主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zhí)行而無效果,則先訴抗辯權立即消滅,請求權發(fā)生效力。

  (三)抗辯權按其是依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的約定而生,可以分為法定抗辯權和約定抗辯權。法定抗辯權指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當事人對抗請求權的權利。比如臺灣地區(qū)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時效完成抗辯權、我國《合同法》第66條規(guī)定的同時履行抗辯權、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不安抗辯權、《擔保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等。而約定抗辯權則是指當事人之間基于契約自由原則而約定的對抗請求權的權利。抗辯權依法律規(guī)定而產生,沒有任何疑問。值得研究的是,抗辯權是否可以依當事人之間約定而產生。只要當事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禁止性規(guī)定,基于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之間可以約定抗辯權。比如甲與乙在無償委托合同中約定,如果委托人甲不向受托人乙提供處理委托事務的必要經費時,乙有權拒絕甲的完成委托事務的請求。這一約定,無疑應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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