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九個嚴禁換屆紀律要求
中央九個嚴禁換屆紀律要求
中央紀委機關、中央組織部《關于加強換屆風氣監(jiān)督的通知》(中組發(fā)〔2016〕1號)提出的“九個嚴禁、九個一律”換屆紀律要求內(nèi)容,那么究竟是什么呢?本文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中央九個嚴禁換屆紀律要求,僅供參考。
中央對換屆紀律的要求:九個嚴禁 九個一律
“九個嚴禁、九個一律”的具體內(nèi)容是:
1.嚴禁拉幫結(jié)派,對搞團團伙伙、結(jié)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2.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候選人資格,并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3.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diào)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并依紀依法處理。
4.嚴禁跑官要官,對采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偽造干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6.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愿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干預下級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jié)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7.嚴禁違規(guī)用人,對突擊提拔調(diào)整干部、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和違反規(guī)定程序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無效,并視情節(jié)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8.嚴禁跑風漏氣,對泄露、擴散涉及換屆人事安排等保密內(nèi)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嚴禁干擾換屆,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選舉權(quán)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相關拓展
“九個必須”:
一是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牢記黨員身份和政治立身根本要求,在換屆中做組織的人、聽組織的話、堅決服從組織安排。
二是必須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堅持從大局出發(fā)看問題,在換屆中正確認識大局、自覺服從大局、堅決維護大局。
三是必須牢固樹立核心意識,始終與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換屆中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黨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
四是必須牢固樹立看齊意識,主動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在換屆中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動上的帶頭人。
五是必須嚴格執(zhí)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堅決按《干部任用條例》辦事,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zhí)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
六是必須嚴格執(zhí)行換屆選舉工作程序,堅決按法律法規(guī)章程辦事,做到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fā)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tǒng)一。
七是必須嚴格執(zhí)行重大事項報告程序,對涉及換屆工作的重大事項和重要情況,要按照規(guī)定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決不允許擅作主張、我行我素。
八是必須嚴格執(zhí)行請示匯報程序,領導干部個人思想和工作情況要按照程序向同級黨組織匯報,決不允許脫離組織越級匯報或向有關領導個人提出提拔、交流等要求;各級領導干部決不允許為干部的使用私下說情打招呼。
九是必須嚴格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換屆工作的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研究作出決定;凡是黨委集體研究作出的決定,都要認真落實執(zhí)行。
看了中央九個嚴禁換屆紀律要求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