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被告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往往在打官司的時候,被告和原告是對抗的,都想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那么,被告在打官司期間,需要注意什么事情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項,希望能幫到你們。
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項
第一、接到法院送達給您的訴狀后,您就是被告了。這時應當立即對訴狀所及的糾紛內容進行調查,如到法院查閱原告提交的證據材料。
第二、慎重地確定應訴策略。輕視的態(tài)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應訴更是等同于任人宰割,法院的缺席判決往往對被告不利。
第三、盡早查閱有關法律資料,熟悉訴訟程序,否則在不經意中喪失自己的權利,就吃大虧了。
第四、不要就糾紛隨意發(fā)表意見(尤其是書面意見),因為那可能給您帶來敗訴或不利的風險。一個好的辦法就是請教您的律師。
打官司產生的費用
1、訴訟費(有可能產生鑒定費)
一般由原告先墊付訴訟費,案件審理完結后判決書會根據原被告各方責任大小判決分擔訴訟費,完全敗訴的一方一般會被判決承擔全部訴訟費用(鑒定費)。
2、律師費
律師費由請律師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一方成為被告以后,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并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一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方法
一是在國內居住的當事人聘請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的,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制作授權委托書,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即可。這是普通的,也是最常見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方式。這里所說的委托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或者無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受托人的范圍,可以是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其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也可以是律師、社會團體推薦的人。訴訟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未成年人給予受托人特別授權的,必須明確記明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訴訟代理權限。
二是當事人是僑居在國外的我國公民,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方式是:從僑居國寄交或者托交授權委托書,必須經過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再轉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蛘哂僧數氐膼蹏A僑團體證明。
三是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yè)或者組織,聘請我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的方式是:由委托人制作委托書,經過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且經過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guī)定的其他證明手續(xù)以后,寄交受訴人民法院,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猜你感興趣:
4.給律師的一封信
打官司被告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上一篇:法律上打官司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下一篇:缺席判決的適用條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