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產假新政策規(guī)定深圳有多少天
2017年開始我國的在職女性產假開始延長了,那深圳的產假是能休多少天的?最新的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產假新政策規(guī)定深圳有多少天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深圳產假的新政策
深圳產假新規(guī)定:一胎休193天二胎休178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計生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省條例》)也相繼進行了修訂,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積極穩(wěn)妥推進全面兩孩政策,2016年6月,深圳市衛(wèi)生計生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qū)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該條例在市法制辦審查期間,廣東省于9月29日再次修正了《省條例》,對再生育條件、產假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完善。
深圳市相關部門經過研究論證,認為《計生法》和《省條例》已經對計劃生育政策、再生育條件、生育獎勵和社會保障、服務管理、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等內容予以了明確規(guī)定。計劃生育現(xiàn)處于逐步放開趨勢,計劃生育政策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省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不宜通過特區(qū)立法予以突破,因此修訂《條例》已無必要,建議廢止《條例》。
那么,廣東省條例修訂后,深圳媽媽生育一胎、二胎怎么休產假?深圳市衛(wèi)計委介紹,目前深圳媽媽休產假的“正確打開方式”如下:生育一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guī)定獎勵假80天+深圳條例規(guī)定晚育假15天=193天;生育二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guī)定獎勵假80天=178天;難產、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017年深圳晚婚晚育產假規(guī)定
正常產假:
1、產假98天(含產前檢查15天);
2、獎勵假30天;
3、晚育增加15天。
流產產假:
1、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
2、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30天;
3、懷孕滿4個月以上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42天;
4、懷孕滿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產假75天。
難產產假:
1、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
2、吸引產、鉗產、臂位產增加15天。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增加產假15天。
陪產假(看護假):15天。
注:嬰兒一周歲內每天擁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產假遇法定節(jié)假日的,法定節(jié)假日均包含在請假時間內。
2017年深圳產假期間有什么福利
1、工作安排
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員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以上的工作,同時也不得要求其從事孕婦禁忌的勞動項目,不得延長勞動時間,必要時還需要減輕其勞動強度。另外,還規(guī)定女員工妊娠達到七個月以上則不能安排其進行夜班勞動,同時應安排一定的工作間休息時間。
2、產假時間
2014年最新產假規(guī)定,順產單胎的女職工可享受98天產假,分別為產前15天,產后83天。難產或多胞胎增假半個月,多胞胎按胎兒個數增加,每多生一個增假半個月。晚婚晚育的則根據各地標準相應增假。
3、流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中規(guī)定,流產的女職工可根據當地的具體規(guī)定,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享受一定時間的產假。
4、哺乳假
幼兒未滿一歲時,女性職工可享受每天兩次、每次半小時的哺乳假,而且女性職工可根據具體情況合并使用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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