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注冊的公司有勞動法保障嗎
在國外注冊的公司有勞動法保障嗎
想必會有很多朋友好奇:在國外注冊公司有沒有相應的勞動法做保障?看完學習啦小編整理的在國外注冊的公司有勞動法保障嗎后你就會明白了!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在國外注冊的公司有勞動法保障嗎
在國外工作,公司是不是也應給我們買社會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只適用于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qū))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等。在國外的企業(yè)不受我國勞動法律的制約。
要看你是與哪個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與是否是同一個老板沒有關系。如果你是與在國內的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那即使工作地點在國外,公司也應為你辦理社會保險。如果你是與在國外的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并在國外工作,那我國的勞動法律是沒有效力的。
在外國注冊公司的駐華辦事處所涉勞動爭議同樣受勞動法調整
勞動法第二條規(guī)定了該法的調整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問題是如何理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的含義?有勞動仲裁委員會的理解是在我國境內注冊的企業(yè)。這種理解是缺乏法律依據的,因為除立法者外,任何人都不應當在法律條文中添加自己的文字。并且,如果作這樣的理解,為數不少的外國在華企業(yè)的勞動爭議將均不受我國法律的管轄。這不僅涉及到作為我國主權一部分的法律管轄權,而且還會導致諸如居住在我國的外國人與不在我國注冊的在華企業(yè)的勞動爭議將無人受理的問題。這顯然是不妥的。
外國公司無在華代表處可以招工嗎?
網友的困惑:
有這樣一家公司,自稱是一家外國公司,用國內的一個供應商的賬戶在招聘員工,自已在國內沒有代表處和公司,只有一個所謂的辦事處。他們與上海的一家人力資源外包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讓員工統一與該外包公司簽訂勞務合同。
請問,這樣的事合法嗎?如果出現勞務糾紛,我應該找誰?如果簽這樣的外包合同,我應該注意些什么事情?
專家答復:
外國公司在中國開展非營利性活動,必須設立常駐代表處;外國公司在中國開展營利性活動,必須在國內注冊外資公司。
由于外國公司在中國依法設立的代表處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能力承擔經濟責任,我國不允許代表處直接招用中國員工在中國工作。代表處必須通過國家指定的人才派遣機構使用中國員工。人才派遣機構作為中國員工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支付勞動報酬。工作則由外國公司駐華人員安排。一旦發(fā)生勞動爭議,也找人才派遣機構解決。各地的外服公司就是這種類型的人才派遣機構。
但是,你遇見的外國公司,連駐華代表處都沒有設立,理論上他們不能從事任何活動——雖然他們有個實際的辦事處,但是未經登記,屬于非法活動。因此,他們考慮利用國內供應商公司的名義招聘員工,是希望繞開中國法律的監(jiān)管。筆者也不清楚這家外國公司的背景如何,也不知道他們?yōu)槭裁床辉O立代表處。單從這一點來看,這家外國公司規(guī)??赡茌^小,而且在中國開展業(yè)務的決心不大,你需要有所防備。萬一哪天業(yè)務開展不下去,你就有可能面臨失業(yè)的境地。
你在勞動糾紛中要保障自己權益,關鍵是明確一家用人單位作為你的責任單位。從現在的局面來看,對方可能采取兩種用工方式之一:一是供應商與你簽署勞動合同,由供應商支付你的報酬、為你繳納社保;二是供應商再找一家勞務派遣公司作為你的用人單位。在前者狀態(tài)下發(fā)生勞動糾紛的,你就要緊盯供應商;在后者狀態(tài)下有勞動糾紛的,你不光要盯住供應商,更要盯住派遣公司。不過,從以往的案例來看,勞務派遣的涉及單位多,容易相互扯皮。你這里的單位要比其他正常情況還要多一層,一旦發(fā)生糾紛,三方扯起皮來,更加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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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外國公司
外國公司是相對本國公司所稱。外國公司是非依所在國(東道國)國家法律并非經所在國登記而成立的、但經所在國政府許可在所在國進行業(yè)務活動的機構。外國公司均為外國總公司在他國設立的分公司,對其總公司來說,稱為國外分公司,而對分公司業(yè)務活動所在國來說,則稱之為外國公司。
外國公司在得到所在國的認許或批準、并辦理必要的登記手續(xù)之后即可在該國營業(yè)。一般來說,各國都允許外國公司在其境內開展業(yè)務活動,并適用普通公司法,但其業(yè)務范圍有所限制。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是指外國公司依照東道國公司法規(guī)定的許可條件和程序,在東道國為其分支機構取得經營資格的法律行為。
(一)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與許可 1.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
中國《公司法》第200條規(guī)定: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文件。外國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根據中國《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具備的條件主要包括:
?、磐鈬颈仨毾蛑袊硟鹊姆种C構撥付與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國務院規(guī)定了營運資金最低限額的,必須達到該最低限額標準。
⑵外國公司必須指定負責該分支機構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作為公司在中國境內的代表。
⑶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應當在其名稱中標明該外國公司的國籍及責任形式。
⑷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在其分支機構中置備外國公司章程。
?、餐鈬痉种C構的許可
如前所述,外國公司進入東道國營業(yè),必須取得東道國政府的許可或批準。不同國家對外國公司分支機構設立的許可和管理辦法不盡相同;發(fā)達國家對外國公司到本國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業(yè)務活動。發(fā)展中國家大多實行許可主義或核準主義,要求外國公司事先向東道國政府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審批或許可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辦理設立分支機構的登記注冊手續(xù),中國也采用這種做法。外國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門或國務院授權的其他部門審核批準。審批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90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
(二)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登記 外國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的申請經中國主管機關審查批準后,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執(zhí)照》。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應依法自開業(yè)起30日內向稅務機構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法律特征
?、蓖鈬痉种C構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中國《公司法》第203條規(guī)定:外國公司屬于外國法人,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具有中國法人資格。外國公司對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進行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⒉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必須依照中國法律,經中國政府批準,在中國境內設立,并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中國第204條規(guī)定:經批準設立的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業(yè)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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